6月1日起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

网络 刘洋 2019-04-12 10:06  阅读量:16398   

  本报北京4月10日电 (记者张洋)4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及2018年以来相关改革措施落地情况。这次推出的新措施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将于6月1日起推行。

  驾驶考试、车辆登记检验5类业务“异地通办”,主要包括:

  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车辆转籍异地可办。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

  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

  车辆抵押登记、临牌发放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的主要内容是:

  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

  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

  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

  推广交管语音服务热线。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

  据介绍,2018年公安部推出的各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成效明显,已减免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3.1亿份,1.9万家社会机构代办公安交管业务,400多万名群众异地检车、考证,网上注册用户超过2.2亿,累计惠及6亿多人次,减少群众办事成本300多亿元。

  《 人民日报 》( 2019年04月11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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