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2011年以来农村改革试验区有144项试验成果

网络 李晓华 2019-05-27 14:52  阅读量:6172   

  中新网5月27日电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27日表示,初步统计,从2011年以来,农村改革试验区共有144项试验成果,在省部级以上文件的制定或者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得到了体现,几乎含括了农村改革的所有领域。

资料图:贵州遵义乡村风光。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

资料图:田园风光。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

  农业农村部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进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会上,有记者问:赵司长提到,农村改革试验区是一个试点试验的综合平台,能否请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平台这些年为农村试点试验探索了哪些路子,提供了哪些经验?

  赵阳表示,试点试验是推动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法宝,先进行试点试验,再进行总结推广,这是改革开放40年取得巨大成功的一条重要经验。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改革的试点试验工作,既把它作为改革的重要任务去推动落实改革的责任,同时也作为一个改革的重要方法来引领各地改革探索,指导全局。

  赵阳指出,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区启动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试验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围绕着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瞄准一些“老大难”的问题,坚持底线思维、封闭运行,坚持重点突破、集成配套,主动入位、先行先试。通过改革试验,推动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为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为全局性的改革提供了实践示范。评价改革的成效首先就是要看是否促进了农业农村的发展,是否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带来了获得感。从各地试验区改革探索来看,我们不是为试点而试点,而是着眼于解决一些突出的体制机制的弊端和现实问题,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在这一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二,为面上的改革提供了可以学习、可以借鉴的制度成果。农村改革试验区有一个很重要的使命,就是要通过改革试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可以说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的这些试点试验都是着眼于制度建设的。多年来农村改革试验区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坚持大胆探索,边破边立,为面上的改革提供了许多的成果,很多成果先后都转化为了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的条文。我们初步统计了一下,从2011年以来,试验区共有144项试验成果,在省部级以上文件的制定或者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得到了体现,几乎含括了农村改革的所有领域。

  第三,为“三农”理论的创新提供了丰富的营养。理论源于实践,进而指导实践,各试验区探索实践为“三农”的理论创新提供了丰富的营养,成为了“三农”理论创新的重要源泉。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例,一些试验区探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的股权继承、转让、抵押等方面的试验,拓展了农村现代产权制度的框架,丰富了农村产权理论的内涵。这些建立在改革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在指导、深化、相关领域的改革方面更接地气,更具有针对性,同时也更有生命力。

  第四,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方法。经过近年来持续的探索实践,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初步形成了由中央明确授权、部门加强指导、各方支持配合、基层大胆创新的工作机制,为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特别是农村改革试验区创造性的推出的一些像对比试验、第三方评估、案例总结推广,包括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动态调整,能进能出,包括一把手抓改革,还有改革的容错纠错机制的探索,这些方面的一些方法推动农村改革形成了鼓励创新、紧张有序、充满活力、干事创业的改革试验氛围,推动了各地试验任务的落地,确保改有所成、改有所进。可以说试验区在完成改革任务的同时,在方法方面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为改革试验提质增效再创新台阶,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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