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电网“过路费” 官方修订《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中新社北京5月28日电 中国国家发改委28日披露,为加强对电网输配电成本监管,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修订出台《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在中国,输配电价是由“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也就是说,官方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监审,直接关乎电网“过路费”的高低,从而影响终端电价。
据介绍,官方此次出台的《办法》是在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借鉴和吸收国外输配电监管经验,总结首轮输配电成本监审试点实践的基础上进行修订,主要有三方面特点:
一是强化成本监审约束和激励作用。对电网企业部分输配电成本项目实行费用上限控制;明确对电网企业未实际投入使用、未达到规划目标、重复建设等输配电资产及成本费用不列入输配电成本,引导企业合理有效投资,减少盲目投资;对企业重大内部关联方交易费用开展延伸审核,提高垄断环节成本的社会公允性。
二是细化成本监审审核方法。明确不得计入输配电成本的项目,细化输配电定价成本分类、界限及审核方法,增加分电压等级核定有关规定等,进一步提升成本监审操作性。
三是规范成本监审程序要求。进一步明确经营者配合责任及义务,增加对信息报送要求、程序,以及失信惩戒等规定,提高报送信息质量和效率。
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新《办法》的修订完善,将有利于科学核定输配电成本和价格,为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化发挥重要作用。
该负责人指出,新《办法》也有利于促进电网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降本增效,为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减轻社会负担创造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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