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成立45个县级农业担保机构办事处 2020年覆盖

网络 admin 2019-02-02 22:25  阅读量:16156   

   南昌12月28日 (记者 王剑)江西省财政厅28日消息,该省兴国、奉新、宜丰、临川、永丰、万安等45个县级的农业担保机构办事处日前正式挂牌成立,覆盖全省所有产粮大县、畜牧大县、水产大县,标志着江西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基本建成。到2020年底,县级农业担保机构将实现全省覆盖

资料图:农民正在摘脐橙。 赵春亮 摄

资料图:农民正在摘脐橙。 赵春亮 摄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江西是农业大省,当前正处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农村金融服务需要创新。建设由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既是引导金融资本注入农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新常态下创新财政支农机制、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2016年,经江西省政府批准,江西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20亿元,全部为江西省财政注资。截至2018年11月底,累计完成担保额40.04亿元,在保余额35.26亿元,在保户数6240户,进一步缓解了江西“三农”,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问题。

  上述负责人表示,江西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厅、省银监局2017年底制定并印发了《江西省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政策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担保业务分为政策性农业担保业务和政策外农业担保业务,其中,政策性农业担保业务担保额不得低于总担保额的70%。

  政策性农业担保的业务标准为,单户在保余额控制在10-200万元之间,对适合大规模农业机械化作业的可适当放宽限额,但不得超过300万元。财政补助标准为,对从事粮食生产或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担保费率财政补助2%;对从事其他农业产业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担保费率财政补助1.5%。财政补助后综合担保费率(向贷款主体收取和财政补助之和)不得超过3%。(完)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