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

网络 林晓舟 2019-06-22 20:09  阅读量:8589   

  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记者刘玉龙、刘慧)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完善资本市场融券机制,规范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行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21日说,为配合科创板的顺利推出,指引明确了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基本原则以及业务参与各方的主体责任,明确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定义和性质,规定具体的产品类型及投资比例,强化流动性风险管控,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信用风险以及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相关估值核算、信息披露、法律文件等方面的要求。

  常德鹏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法加强对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监管,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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