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纳税处事投诉打点步伐》8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纳税处事投诉打点步伐》8月1日起实施
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记者申铖)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良、优化税收营商情况,国度税务总局日前修订出台《纳税处事投诉打点步伐》,对纳税处事投诉事情举办类型和优化,进一步提高监视投诉质效,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正当权益。
国度税务总局纳税处事司有关认真人暗示,此次修订出台的新步伐扩大了纳税处事投诉范畴,投诉界线更清晰;拓宽投诉渠道,主体权责更明晰;类型受理流程,治理时限再压缩;成立快速处理惩罚机制,投诉处理惩罚更高效。新步伐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步伐明晰,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对纳税处事的投诉范畴,除了对税务构造及其事恋人员在推行纳税处事职责进程中侵害其正当权益的行为外,还包罗对税务构造事恋人员处事言行及其处事质效的投诉。譬喻,对税务处事言行不切合文明处事类型要求等行为均可投诉。
新步伐划定,投诉人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信函可能对面等方法提出实名投诉,既可以向本级税务构造提交,也可以向其上级税务构造提交。税务构造应于收到投诉后1个事情日内抉择是否受理,凭据“谁主管、谁认真”的原则治理或转办。
新步伐将种种投诉的治理时限全部压缩50%:受理审查环节由2个事情日压缩为1个事情日,处事质效、权益掩护类投诉的治理时限从20个事情日压缩到10个事情日,处事言行类投诉的治理时限从10个事情日压缩至5个事情日。
新步伐明晰了快速处理惩罚机制,对付税务构造及其事恋人员未精确把握税收法令礼貌等导致纳税人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的,自然人提出的小我私家所得税和社保费及非税收入征缴处事的投诉,税务构造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事情日内办结。另外,投诉人认为投诉处理惩罚功效显失合理的,可以向上级税务构造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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