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仁代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司理职责

网络 林晓舟 2019-07-03 11:03  阅读量:10364   

  中新网贵阳7月2日电 (袁超)2日,贵州茅台宣布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三次集会会议决策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称,公司董事会于7月2日表决通过相关议案,抉择李保芳不再代行公司总司理职责,由公司董事李静仁代行公司总司理职责。

 

  李静仁,男,汉族,籍贯浙江建德,1964年1月出生,1981年4月介入事情,1986年1月插手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注册管帐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企业法令参谋,现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团体)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司理、总管帐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行总司理职责。

  《通告》同时发布,何英姿不再接受公司副总司理、财政总监职务,聘任刘刚接受公司副总司理、财政总监职务。

  为进一步厘清公司管理体系的职权界线,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管理布局,7月1日,茅台团体2019年第二十一次党委会核定了党委会、董事会、总司理办公集会会议事清单和董事长、总司理职权清单,进一步优化了党委会、董事会、总司理办公会的流程,明晰了董事长和总司理的职责,公司制度打点迈出重要步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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