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发租房新政 非当局平台签约将追溯以往应缴税款

网络 林晓舟 2019-07-06 21:52  阅读量:7366   

  深圳宣布住房租赁市场新规征求意见稿

  非当局平台签约将追溯以往应缴税款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7月4日,深圳宣布《关于类型住房租赁市场不变住房租赁价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公家果真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类型住房租赁市场行为等6大政策法子。

  《意见》提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力图到2022年新增建树筹集种种住房60万套,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

 

  《意见》加大新增建树力度。提高新增建树用地中租赁住房用地供给比例;新增商品住房中,矜持租赁住房供给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新增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民众租赁住房中,租赁住房总体供给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等。

  《意见》提出成立住房租赁行业主体存案制度,明晰住房租赁企业存案条件和流程,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商事主体该当自本《意见》实施或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申请治理存案手续。

  对住房租赁企业向小我私家出租住房,并在当局住房租赁生意业务处事平台上治理新签、续签住房租赁条约信息收罗、挂号或存案,且租金不高于租金指导价值的,适当低落增值税征收率;对小我私家在当局住房租赁生意业务处事平台上治理新签、续签住房租赁条约信息收罗、挂号或存案,且租金不高于租金指导价值的,采纳综合征收方法征税,2023年底前综合征收率为0%。

  2019年9月30日起,小我私家和企业不在当局住房租赁生意业务处事平台上治理新签、续签住房租赁条约信息收罗、挂号或存案,或租金高于租金指导价值的,按现行划定收税,并依法追溯以往应缴税款。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