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再推12条措施 试点探索企业登记智能审批

网络 林晓舟 2019-08-30 09:14  阅读量:15008   

  中新社天津8月29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试点探索企业登记智能审批”等12类政策措施。

 

  《措施》优化整合企业开办各环节,通过“一网通办”建设实现并联审批、数据共享,完善企业开办申请流程,协调税务、公安、人行等部门,以流程最优、程序最快、材料最简的工作模式,自2019年10月1日起将企业开办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

  试点探索企业登记智能审批。推行经营范围标准化申报,申请人按照章程或协议约定,根据经营范围标准化用语,可自主选择申报一般经营事项或许可经营事项,涉及许可经营事项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许可文件后经营。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申请的信息或材料能够核验通过的,实行“零见面”智能审批。

  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全覆盖。将涉及前置审批事项、实施特别管理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事权的名称,全部纳入天津市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由申请人通过名称平台自主申报。

  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深化与商业银行的“政银合作”,支持各商业银行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在银行开户等需核验企业身份场景的应用。将企业登记咨询窗口延伸至商业银行,推行各商业银行对企业登记的帮扶代理和延伸服务。

  《措施》还提出“深化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制度改革”“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便利化改革”“全面简化外省市医疗器械企业入津审批”,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推动落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建立健全简约公平、规范透明的监管规则;完善行政机关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等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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