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境外所得有关小我私家所得税政策
中新社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22日宣布通告,发布了境外所得有关小我私家所得税政策。
公报先容,来历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包罗: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付出且承担的稿酬所得;许可各类特许权在中国境外利用而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外从事出产、策划勾当而取得的与出产、策划勾当相关的所得;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住民小我私家取得的利钱、股息、红利所得;将工业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利用而取得的所得;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住民小我私家付出且承担的偶尔所得等。
住民小我私家来历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该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归并计较应纳税额;住民小我私家来历于中国境外的策划所得,该当与境内策划所得归并计较应纳税额;住民小我私家来历于中国境外的利钱、股息、红利所得,工业租赁所得,工业转让所得和偶尔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归并,该当别离单独计较应纳税额。
住民小我私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来历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所得来历国度(地域)税收法令划定在中国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答允在抵免限额内从其该纳税年度应纳税额中抵免。
住民小我私家从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度(地域)取得的所得,凭据该国(地域)税收法令享受免税或减税报酬,且该免税或减税的数额凭据税收协定饶让条款划定应视同已缴税额在中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该免税或减税数额可作为住民小我私家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税额按划定申报税收抵免。
住民小我私家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该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住民小我私家取得境外所得,该当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元地址田主管税务构造治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元的,向户籍地址地或中国境内常常居住田主管税务构造治理纳税申报;户籍地址地与中国境内常常居住地纷歧致的,选择个中一田主管税务构造治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常常居住田主管税务构造治理纳税申报。(完)
【编辑:郭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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