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综合保税区被国家列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网络 刘洋 2019-02-13 09:54  阅读量:19544   

  上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出《公告》,赋予包括杭州综合保税区在内的24个综合保税区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并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早在去年5月,杭州综保区充分借鉴苏州高新等第一批一般纳税人政策资格试点的申请经验,组织区内工业企业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政策宣讲,针对有政策需求的企业开展论证和财务测算,调研企业需求。同时,从去年10月开始,杭州综保区征求杭州海关、税务局意见并积极与省市有关部门对接申报工作,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申请赋予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于今年1月31日获国家批准。

  据介绍,杭州综合保税区被国家列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将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给加工区提供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优惠政策,使区内企业既享有增值税抵扣等优惠政策,同时享有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加工、保税贸易、保税物流特殊待遇的政策。

  区综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被列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后,未来,杭州综合保税区将充分发挥“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作用,努力打造“产业国际化、建设现代化、管理智慧化”的国际一流复合型综合保税区。  

  本报记者 陈素萍 通讯员 马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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