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自贸区营商环境渐趋国际化、法治化

网络 刘洋 2019-02-17 15:40  阅读量:14057   

   郑州2月17日 (记者 李贵刚)吸纳数以万计海内外企业的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河南自贸区)营商环境渐趋国际化、法治化。

  涵盖郑州、开封、洛阳三个片区的河南自贸区自2017年挂牌运行以来,已累计入驻企业4.99万家。其中,外资企业两百余家,境内外500强达一百余家。

  为实现营商环境与法律需求的“同频共振”,司法、仲裁及调解机构陆续入驻河南自贸区。

  2月15日,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法院和检察院同时获批。  

  此前,2017年6月和12月,开封自贸区法庭、洛阳自贸区法庭相继设立。至此,河南自贸区三个片区司法审判机关均已到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相关负责人17日受访时表示,随着河南自贸区逐渐成熟运行,提供国际化水平的法律服务保障显得十分重要。为对接国际标准,河南自贸区法律服务体系借鉴了上海、广东等地经验。

  此外,2017年9月,郑州市仲裁委设立“郑州仲裁委国际商事仲裁院”服务自贸区;同年10月,“中国贸促会(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中心”挂牌。

  在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渐趋完善后,河南自贸区更加注重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宋向清表示,上述机构的陆续设立标志着河南自贸区步入了有法必依、有法可依的新阶段,也意味着通过法律服务职能来助推河南自贸区营造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

  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陈晓景看来,在河南自贸区建设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各类问题,不仅可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来维护河南自贸区的经济运行秩序,而且也直接关系到河南自贸区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效果。

  事实上,河南自贸区国际化法律服务体系早已“小试牛刀”。

  “郑州仲裁委国际商事仲裁院”自设立后,逐步开始受理涉及自贸区和涉外仲裁案。

  2018年3月,该仲裁院受理了河南自贸区首个仲裁案,当事人因在国际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上产生争议。

  在今年1月举行的河南两会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获批设立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法院和洛阳、开封片区法庭,办理816宗涉外、涉港澳台及司法协助案件,向国际社会展示良好法治环境和对外开放形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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