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积极推进 已整改问
12月24日 (记者 阮煜琳)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布。审计署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24日对记者表示,截至2018年10月底,绝大部分问题得到了整改,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已整改问题金额2955.58亿元(人民币,下同)。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24日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0月底,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税款、收回贷款、归还原资金渠道、统筹盘活、调账等,整改问题金额2955.58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944项,问责处理3299人次。
审计署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相关单位坚持边审边改、立审立改,有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即已整改,有的在审计指出问题后,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税款、收回贷款、归还原资金渠道、统筹盘活、调账等积极推进整改。
“随着整改工作的持续推进,效果还将进一步显现”,该负责人表示,对一些已经发生的不可逆问题,通过健全长效机制进行整改效果可能还更好。目前有一些问题的整改仍在持续推进,其原因比较复杂。如对少缴或欠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等问题,因国家政策调整,有关地方将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处理,有的暂时不宜追缴。
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推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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