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加”活力 科研创新“减”成本

网络 刘洋 2019-02-18 22:42  阅读量:7053   

  新华社北京2月18日 题:小微企业“加”活力 科研创新“减”成本——财政部推动落实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

  新华社记者申铖

  就在上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交出最新成绩单:截至2018年底,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已达326亿元,担保户数25245户,其中单户5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金额197亿元,占比约为60%。

  这一由财政部出资并联合有关金融机构设立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是立足财政职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财政部认真办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加快设立融资担保基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机构”“关于构建银担合作分担风险机制”等重点督办建议的实践成果。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办理上述建议的过程中,财政部多次与相关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会同有关方面加紧推进基金组建工作。“在基金设立过程中,我们充分采纳了人大代表关于构建银担合作分担风险机制、撬动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等意见建议,科学制定基金设立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同时,财政部加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运作的政策引导,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起草发挥政府性担保基金作用的有关意见,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于近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加大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免税力度、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2018年,财政部积极采取多种举措,进一步加大了对小微企业融资的财税激励力度,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

  围绕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全国人大代表与全国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也为相关政策出台提供了一定参考。

  2018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促进企业科研创新方面推出了多项举措:一方面,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文件,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另一方面,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连续出台两项政策:取消了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并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

  专家表示,这些政策有助于更精准为企业科技创新进行减税,着力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对于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保障改善民生……2018年,财政部承办的建议和提案涉及财政工作的多个重点领域。

  数据显示,2018年,财政部承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517件,其中主办件522件;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1265件,其中主办件245件。截至去年9月底,建议和提案主办件全部办结,协助办理的会办件也及时提供了会办意见。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高度重视相关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财政部将建议和提案办理与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认真吸收借鉴和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好地优化政策设计、推进财税改革、完善财政管理。2018年,财政部参考借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新制定出台政策文件30余项,对124项已出台的政策文件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完善。

  该负责人称,下一步,财政部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质量,更好服务代表委员履职:围绕建议和提案提出环节做好服务工作,做实做细日常沟通联络;加强与地方人大、政协有关工作机构的协调合作,更好发挥各方优势;进一步丰富建议和提案办理形式,更多地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调研等活动,提高代表委员在建议和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参与度,增强办理答复内容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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