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副财长:个税改革令纳税人税负普遍降低

网络 admin 2019-02-02 22:28  阅读量:12133   

   12月24日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24日在北京表示,中国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多措并举,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专项附加扣除,调整优化税率结构等,使纳税人的税负普遍得到降低。

12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中)、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右二)、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左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右一)出席并答记者问。 记者 张宇 摄

  2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程丽华说,当前国内外的形势错综复杂,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但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激发中国的市场活力,一个关键举措是要加大简政减税降费力度,把减税降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

  程丽华介绍,今年10月1日起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等措施实施后,月工薪收入2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纳税人,税负降幅超过50%。有相当多的纳税人因此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明年1月1日起专项附加扣除实施后,将在纳税人已经享受到普惠性减税红利的基础上,再送给纳税人一个更精准的减税红包,进一步减轻税收负担。

  程丽华表示,减掉的税收都实实在在地进了老百姓的腰包,增加了居民的实际收入。收入多了,大家的消费意愿、消费能力自然就会增强,这对于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将会发挥积极作用。

  吹风会上,程丽华还介绍,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前,财税部门依据个人所得税法授权,制定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是涵盖鼓励创新创业就业、改善民生、吸引人才、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等方面,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调节收入分配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确保新税法顺利平稳实施,稳定社会预期,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将总体上平移现行有效的优惠政策,并根据税法的修改情况对几项优惠政策作了相应调整和衔接安排,目前正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完)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