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三类情况可以申请调整调换公租房
人民网北京2月21日 (朱江)记者今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截至2018年底,北京市共为15对(30户)工作地发生变化的承租家庭调换了房源,为517户人口增加的承租家庭调整了房屋,为6组(12户)家庭调整住房便于两代人亲情照顾。
据悉,2014年12月,北京市住建委就印发了《关于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调换及调整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保障对象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经公租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互换所承租的公租房。2016年,对因亲情照顾等因素确需调换调整公租房的承租家庭,北京市住建委又进一步探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原则,通过规范工作程序给予解决。北京市住建委要求,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对属地公租房调换调整加强监督管理。
在北京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调整调换公租房?又是如何操作呢?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答如下:
第一类:因工作地发生变化需要调换公租房。
承租家庭工作地发生变化的,经产权单位同意,可以申请调换同套型不同区域住房。具体调换程序为:
1.承租家庭向现居住公租房项目管理服务站提出住房调换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2.产权单位对承租家庭情况进行核定,登记现居住项目名称、建筑面积、楼层、朝向、户型、租金标准、租期、欲调换项目要求等信息,并发布至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3.通过信息系统调换双方达成调换意向后,共同到产权单位签订房屋调换协议书,并持协议书分别与产权单位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规定期限内按约定互换住房。
第二类:因家庭人口变化需要调整公租房。
承租家庭因结婚、生育等原因人口发生变化的,可申请调整与变化后家庭结构相匹配套型的住房。具体调整程序为:
1.承租家庭向产权单位提出住房调整申请,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及其他家庭人口结构变化的相关证明材料。
2.产权单位进行初审后,将调整申请材料报送原申请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3.经审核符合调整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家庭,产权单位将其在调整轮候需求库中登记排序,建立承租家庭调整轮候需求库,在有套型匹配的空置房源时进行调整,调整后需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此外,为尽快满足承租家庭调整需求,北京市要求产权单位未分配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配租前,应根据调整轮候需求情况,划分一定比例房源优先满足调整家庭需求;申请调整的家庭也可登记参加其他公租房项目摇号配租活动,成功配租新的房源后再腾退原有住房。
第三类:因亲情照顾等因素需要调换或调整公租房。
承租家庭有亲情照顾需要的,向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街道调查家庭情况,出具调整意见,并可经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调整相应房源。如需在北京市内统筹房源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报市级住房保障部门协调。承租家庭按照相关规定重新选房、换房,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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