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实施“头雁”行动 鼓励全球科技领军人才加入
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淑云介绍,实施“头雁”行动是黑龙江省作出的重大人才战略部署,目的是将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驱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紧密结合,努力把龙江的教育科技资源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通过“固巢留凤”和“筑巢引凤”,让更多优秀人才集聚在龙江、创业在龙江,更好服务龙江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哈尔滨2月22日(记者 刘锡菊)2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加快解决黑龙江省人才队伍“钙流失”和“创新人才偏少”等突出问题,推进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黑龙江省实施“头雁”行动。
为了鼓励全球科技领军人才加入到龙江“头雁”行动中来。该省给予其中引进海外“头雁”科研启动金和安家费及住房补贴支持。其中科研启动金按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等分类支持,最高可达1000万元;引进“头雁”每人安家费和住房补贴100-300万元。对黑龙江省“六个强省”建设急需的特殊人才,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黑龙江省将通过实施该行动,营造更加优越的人才发展环境,建设一批源头创新平台,培养、稳定、集聚一大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其团队,创造一大批可转化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王淑云说。 记者从会议获悉, “头雁”行动的实施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或企业,采取“团队+平台+项目”组织方式,按团队申报、以项目管理方式进行。“头雁”团队资金按团队分期支持,每期5年。按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等分类支持,支持资金原则上一个建设期、一个团队最高可达5000万元,用于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创新平台建设、学术交流合作和团队运行与管理等。
黑龙江省实施“头雁”行动,主要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三位一体,创造重大成果;坚持需求导向,体现顶尖标准;坚持深化改革,营造一流环境。打造“人才特区”和“科技特区”,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政策,赋予“头雁”人才充分自主权。
据悉,黑龙江省将在该行动中建立“人才特区”和“科技特区”,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政策;支持力度之大,在该省前所未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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