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支持企业总部落户发展 单项最高年奖2000万元

网络 刘洋 2019-02-27 21:22  阅读量:15662   

  山阴新闻网讯 武汉2月27日 (周钢 李琼 陈勇涛 徐金波)武汉市27日召开关于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从今年开始该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奖励将提质扩面,单项最高可年奖2000万元。

  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红辉表示,总部经济是国际分工的高端环节,已成为城市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武汉作为中部地区中心城市,为更好的发挥在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的引领作用,完成好国家赋予的重要任务,武汉有条件也有必要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不断提升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增强辐射能级,加快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到2018年底,在武汉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达到266户,中国信科、长江生态环保集团等企业总部相继在此落户。同时,包括小米、海康威视、科大讯飞、奇虎360、小红书、尚德机构等一批知名互联网企业也纷纷落户,催生了国内企业“第二总部”现象。全市各区都在着力打造总部经济功能区,已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总部经济功能区。

  当前,武汉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全面创新改革等50多项国家重大战略和改革试点任务叠加聚焦,多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布局武汉,发展总部经济可谓天时地利人和。为此,武汉市政府出台了《武汉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促进武汉总部经济的发展取得更大突破。  

  据武汉市发改委主任许甫林介绍,《实施办法》认定总部企业主要分为综合型总部和功能型总部两类,其中综合型总部主要是指综合竞争能力强,具有决策管理、行政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结算管理、研发管理、采购管理等综合职能的大型企业;功能型总部主要是指承担集团内关联企业研发、物流、销售、核算等服务职能的较大企业。

  认定条件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主要考核企业管理或服务的企业或分支机构数量,体现总部企业辐射功能;二是主要考核企业的规模,体现总部企业竞争力;三是主要考核企业纳税情况,体现总部企业对我市发展的贡献。考虑到各产业不同的特点,武汉对企业规模和地方财政贡献按照农业、工业、服务业进行了分类,其中,农业企业营业收入要求5亿元以上,地方财政贡献2000万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地方财政贡献3000万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地方财政贡献2000万以上。

  同时,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及国家和中央部门确定的大企业(集团)来汉落户给予一定倾斜,满足企业规模和财政贡献等相关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

  《实施办法》主要从吸引企业在汉投资和引导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出发,设置了落户奖励、投资奖励、经营贡献奖励、企业壮大奖励、企业办公用房补贴、企业用地政策、人才奖励等7个方面的支持政策。每个奖励事项均设置了相应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其中落户奖励、投资奖励、经营贡献奖励最高2000万元,企业壮大奖励最高1000万元,企业办公用房补贴最高800万元,人才奖励最高200万元。

  该《实施办法》涉及了资金奖励、政务服务等多个方面的政策,总体上看,主要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突出市场主体的公平性。对于总部企业的认定,武汉把规模标准与行业标准结合起来,既有全市总体规模标准,也有各行业具体标准。既有总部的硬性标准,也有弹性处理规定,适当保持政策的灵活性,使政策覆盖全市各类总部企业,公平对待所有市场主体。

  二是突出强化政府服务。《实施办法》在将资金扶持作为支持总部企业发展重要抓手的同时,更加重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重点构建协调服务机制,对总部企业员工落户、子女入学、外籍人员居留许可、人才服务、重大项目管理、便捷通关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便利。

  三是突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总部企业的支持力度更强、措施更有针对性,多渠道、多层次引导总部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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