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新政加大医学人才培养 向儿科等紧缺专
北京12月19日 (记者 杜燕)为全面提高医学人才供给能力和培养质量,《北京市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9日正式发布,北京将从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健全医学教育体系、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五个方面开展十项重点工作。
加强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
《实施方案》指出,北京将支持举办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依托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深入实施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本科起点长学制医学人才培养项目,在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额度内,每年新增研究生招生指标向医学专业倾斜。
鼓励引导高等学校开展国内外联合培养和对外短期交流,探索医学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双博士(MD/PhD)培养、学术学位本硕博连读培养机制,着力培养临床与生命科学等多学科交叉复合型创新医学人才。
完善博士后培养制度,深入实施“高创计划”“海聚工程”等人才计划,吸引医学领域优秀杰出人才。
《实施方案》明确,北京将改革完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制度,健全完善“5+3+X”(5年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X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应用型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北京还将争取国家学位培养改革试点政策,在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额度内适度增加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医学专业本硕连读研究生培养规模。
与此同时,北京将建立健全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自主培训人员为主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制,稳步推进神经外科、心血管、呼吸与危重症等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快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互认进程。
此外,北京还将推进本市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医学教育学分互认,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强京津冀地区高等学校在医学人才培养及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逐步实现区域协同发展。加大高等学校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医学教育工作力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口支援任务。
提出2个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目标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0年,北京医学专业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较为完备,以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为引领、应用型医学人才培养为主体、定向医学生培养为补充的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全科、儿科、精神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全面加强,药学、护理、康复治疗等医学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到2035年,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终身学习制度全面实施,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达到较高水平,医学人才队伍满足健康北京建设需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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