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 药品等税率降为13%

网络 刘洋 2019-04-08 15:17  阅读量:5452   

  中新网4月8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进行调整。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2(见下表)的税率分别调降为13%、20%。将税目1“药品”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货物税率征税”。上述调整自2019年4月9日起实施。

财政部网站截图

财政部网站截图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