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认房又认贷” 业内:针对炒房投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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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2日电 3月中旬传闻的国管公积金“认房又认贷”新政靴子落地。12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六成且最多贷60万元。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
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通知》调整了贷款申请缴存条件。申请贷款时的缴存时间由原来的“借款申请人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申请贷款前12个月(购买政策性住房的为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调整为“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通知》要求,进一步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
一是,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由“认房不认贷”调整为“认房认贷”。“房”为借款申请人名下在北京市的住房,“贷”指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2017年3月24日以后离异且申请贷款时离异不足1年的,仍然执行原政策,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二是,调整首付款比例和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加大对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支持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保障首次购房和购买政策性住房需求,引导职工改善性购房需求主要通过组合贷款等方式解决,将首付款比例由统一的20%,分类调整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首套住房的,首付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60%,同时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降至60万元。
《通知》还调整了贷款年限和月还款额上限。
为强化风险防控,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由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调整为最长不得超过65周岁;月还款额上限由“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为“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机构:针对炒房投机行为
在2016年3月17日,北京商业贷款要求“认房又认贷”;2018年9月,北京市市管公积金出台新政“认房又认贷”,每缴存1年可贷10万,最高可贷120万元之后。只剩下国管公积金仍然是“认房不认贷”。
今年3月中旬,市场传言北京市国管公积金将于3月19日起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对此传言,3月18日,北京市国管公积金服务热线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接到相关通知。
如今,靴子已经落地。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因为之前市场已经炒作收紧,政策落地对市场直接影响不大,但从心理层面肯定会影响小阳春持续。对最近有所回暖的北京楼市将有非常大的心理影响。
中原地产数据显示,截止4月11日,北京二手房4月网签住宅4850套,3月网签16051套,均处于调控后的高位,3月下半月国管公积金将收紧的确导致部分国管公积金需求提前释放。
“未来几天最后的末班车,预计网签还将有所高位运行。但在国管公积金收紧,包括青龙湖等区域供应井喷下,北京楼市刚起来的小阳春,很快会被打击。”张大伟表示,预计5月北京楼市如果没有其他信贷宽松政策的影响,市场很可能比3-4月有所下行。
#p#分页标题#e#“此次政策调整属于政策收紧的导向,体现了当前公积金政策的管控思路,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总监严跃进表示,政策加大对购房者审核,防范楼市投机,有助于无房、无贷款纪录家庭购房。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认为,此次公积金新政对公积金贷款的发放门槛的进一步提高,加入了“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和“二套房认房认贷”、“二套最多贷60万”条款,这明显是针对市场中的炒房投机行为。而且,在门槛提高的同时,再次强调政策性住房不受影响,此消彼长,未来公积金将更多投入到经适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住房、公租房等领域,这与国家近年来“房住不炒”,加大刚需属性的政策房、公租房投入的趋势保持一致。(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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