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为企业减负
中新网乌鲁木齐5月7日电 (戚亚平 李建军)7日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19年5月1日起,新疆兵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为企业减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新近印发实施。《实施方案》提出,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兵团级统筹。同时,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坚决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根据《实施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新疆兵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同时,调整新疆兵团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新疆自治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新疆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并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兵团级统筹,自2020年1月1日起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兵团级统收统支,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实施方案》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现行缴费方式。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同时合理调整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
数据显示,2018年,新疆兵团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64.64亿元,总支出340.33亿元。年末新疆兵团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72.0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7.8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7.0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80.35万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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