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KTV纵火案被告人二审维持死刑 因表白被拒放火

网络 林晓舟 2019-06-19 15:30  阅读量:7521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方晴 通讯员粤法宣)表白服务员遭拒、谈生意被打岔,便在KTV门口纵火报复,致18人死亡。去年9月11日,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放火罪一审判处刘纯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记者昨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刘纯露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基本案情:

  表白被拒放火致18人死亡

  2018年4月23日,刘纯露与朋友黄某、何某、吴某来到广东省英德市英城茶园路的一KTV唱歌喝酒。在此期间,刘纯露进入同楼层的另一厢房内,向一女服务员张某表白遭拒,心生怨恨;随后刘纯露与邓某明谈买卖灵芝生意时,被邻座的邓某某打岔而导致交易不成,心生恼怒,扬言要放火烧掉KTV。

  次日凌晨0时30分许,刘纯露来到该KTV一楼大厅,将停放在该处的自用摩托车输油管拔掉,不顾同行黄某、何某的阻拦,用打火机点燃地面的汽油。汽油发生猛烈燃烧,火势迅速蔓延至KTV整个大厅,将大厅及门口的木门、摩托车等物品引燃。火势蔓延,产生大量浓烟,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1人轻微伤。被烧毁物品的价值(不含无法评估的物品)为人民币228900元。

  法官:

  虽判死刑仍不足以平民愤

  审理该案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三级高级法官林铠芳表示,刘纯露为泄私愤而罔顾他人生命,故意纵火,其一时冲动,顷刻让18个无辜的人失去宝贵的生命,给18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悲痛和不幸,罪行极其严重,罪行令人发指,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仍不足以平民愤。

  案件的发生,究其原因,与刘纯露缺乏道德修养,以己为中心的自私性格密切相关。“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每一个人都要从自身做起,加强文化道德修养,内化于心,珍惜生命,关爱他人,共创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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