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武威原副市长姜保红一审获刑12年 惩罚金100万
中新网1月22日电 据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动静,2020年1月22日,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果真宣判甘肃省武威市当局原副市长姜保红纳贿一案。对被告人姜保红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惩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纳贿所得赃款赃物,讯断依法充公,上缴国库。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保红作为国度事恋人员,在接受甘肃省维护社会不变事情率领小组办公室二处副处长、武威市招商局局长、武威市成长和改良委员会主任、武威市当局副市恒久间,操作职务上的便利,索取、犯科收受他人人民币1418万元、美元2万元、黄金300克,为他人谋取好处,其行为组成纳贿罪。被告人姜保红部门犯法具有索贿情节,应从重惩罚。鉴于被告人姜保红到案后如实供述犯法事实,主动交接劳案构造尚未把握的大部门纳贿犯法事实,有率直情节;其检举他人犯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有建功表示;认罪、悔罪,主动退回部门纳贿财物,依法可从轻惩罚。综合思量被告人姜保红的犯法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水平,法庭遂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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