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业投资新规发布:项目核准改为备案管理
资料图:共享汽车。 记者 陈骥旻 摄
12月18日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经国务院同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着力构建智能汽车创新发展体系。
规定提出,优化燃油汽车产能布局,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省份聚集。汽车产能利用率低的省份和企业应加大资金投入和兼并重组力度,加快技术进步,淘汰落后产能,增强市场竞争力。
规定明确,科学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现有燃油汽车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发展纯动汽车、插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严格新建纯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纯动汽车企业及现有企业纯动汽车扩能项目,应建设在产业基础好、创新要素全、配套能力强、发展空间大的省份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推3动新增产能向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旺盛和燃油汽车替代潜力较大省份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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