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华侨生联考资格条件做出调整 需注意
中国侨网11月3日 题:权威解读来了!华侨生联考资格条件做重大调整,考生家长注意!
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学生简章近日发布,从2019年起对华侨生资格作出重要调整。
华侨生报名条件
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截止报名结束日),2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OR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以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以2019年参加全国联招的华侨考生为例,报名前2年和5年分别指:2017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和2014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
1个月按30天计算,18个月即540天,30个月即900天。
华侨考生资格变化
在原只限定考生华侨身份的基础上,增加要求考生父母一方也应具备华侨身份。
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侨办有关规定,并由各地侨务部门审核,明确界定华侨身份,且明确华侨考生在住在国居留最短时间要求。
特别提醒,对于具有华侨身份但实际一直在国内居住、学习或在住在国居留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联合招生考试。但若符合国内高考报名条件的,可在国内参加高考。
华侨考生须出具的材料
1.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如考生父母均已离世,需出具考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
2.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2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若定居在尚未与中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中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中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
记者就关心的问题采访了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负责同志: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费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可以视为华侨报考全国联招吗?
答:不可以。
只有考生本人具有华侨身份,其父母双方均不具备华侨身份(包括外籍或港澳台人士),能否报考全国联招?
答:不可以。华侨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具备华侨身份才可以报考全国联招。
华侨考生报名条件“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或“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中的“两年”和“5年”如何认定?
答:“两年”和“5年”分别指连续的两个自然年和连续的5个自然年。
考生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报名前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的时间可以按照报名前5年内不少于30个月计算吗?
答:不可以。如考生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其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今年四部门联合发文部署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1985年起,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始实行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这是加强海外华侨青年对祖国了解、增进感情的重要方式,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侨务工作和港澳台地区的关心和重视。
但近年来在实际执行过程也发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华侨和港澳台考生的合法权益。
我想咨询,联合招生办公室的地址和话是什么?
答:联合招生办公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下属机构,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联系话:86-20-89338633转7。
如何报名华侨联考?
2019年联考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月31日为现场确认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报名具体安排以各考区公告为准,2020年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25日)。
华侨考生须在广州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地点可以选择北京、上海、福州或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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