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中心在湘潭大学成立

网络 刘斌 2019-05-20 21:01  阅读量:10474   

  中新网湘潭5月20日电(通讯员 王成奇 梁雪洁)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与湘潭大学合作共建的全国首个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中心在湘潭大学成立,双方将在课题项目、科研力量、检察智库、学术交流等方面通力合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成熟定型、持续创新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撑。  

  “共建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中心,是检察理论研究方式借助外脑、优势互补的重大创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表示,双方将努力让研究中心涌现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高水平的研究人才,共同促进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的创新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龚佳禾提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公益保护困境的重要制度设计,目前中国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法理基础、诉讼规律、诉讼规则等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司法实践中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损害鉴定难等难题有待研究解决。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林莉红认为,检察机关是保护公共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它的主要职责是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在现行法无明文规定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领域,虽然检察机关存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空间,但检察机关应当将重点放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上,同时探索允许其他主体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可能性。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爱年表示,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要从立法层面关注当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明确立法,划清职责,使各个程序、行为有法可依;着重研究行政监管体制机制,全面看待公益诉讼涉及的各个主体,检察院、法院、高校法学院作为职业共同体应携手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完)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