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有序发展中医药农业(提案提要)
提案人:农工党中央
案由:中医药农业是推动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现实路径和理性选择,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农业。现代农业与传统中医药的跨界融合,协同创新,既能为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也能够为提高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动植物健康生长,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探索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崭新路径。
建议:尽快推出中医药农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出台对中医药农业发展给予资金支持的相关政策;地方政府和龙头企业建立科研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创新中心,进行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促进道地药材向最佳生产区域集中,鼓励医药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扶贫车间”,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吸纳贫困人口在家乡就地就近就业。
创新业态融合、培育经营主体。开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线路,创建一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鼓励会员单位积极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中药企业+种植大户+农户”“中药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建设区域性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加强良种繁育技术推广,培育质量稳定、供应充足的种子种苗,开展道地药材、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示范基地建设等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强化中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技术及培训体系。中医药农业可充分发挥作用,制定中医药农业行业标准,构建统一认证监管平台。加快制定中医药农业生产规范及产品标准;构建统一的产品认证平台和溯源体系,规范处罚和退出机制。推动对以药食两用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健康类产品以及对传统非药用部位、药材及饮片加工过程中下脚料等废弃物开展再生利用研究。
鼓励搭建一批服务平台,支撑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在贫困地区打造一批服务平台,构建种植、养殖、加工、研发、销售、服务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体系。如发展信息服务平台。在贫困地区建立中药材产地电子交易中心,拓展中药材电商营销渠道,从而逐步构建贫困地区中药材种植溯源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推出符合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长 余整理)
《 人民日报 》( 2019年06月13日 18 版)
(责编: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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