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集宁地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2021年7月份召开集宁地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集宁地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1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会参加人(以下简称“参加人”)20名。包括:消费者9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保护人员1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3名,集宁地区出租汽车企业代表1名,政府部门2名,专家学者2名。
2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由报名产生。凡符合条件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乌兰察布市发展改革委报名,或电话报名传真有效证件至乌兰察布市发展改革委报名。报名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集宁地区居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证件;
(2)有一定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职业等);
(4)对集宁地区出租汽车行业和运价情况有一定了解;
(5)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3、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和经营者参加人由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推荐;专家学者参加人由我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聘请产生;其他参加人分别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三、旁听人员报名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确定旁听人员为4名,旁听人员同时作为消费者参加人候选人员。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委。有意参加者可向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价格收费科报名。
四、新闻媒体报名
请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记者,持有效记者证,于2021年6月7日前到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价格收费科(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泰和路与察哈尔西街交叉口北)报名。联系人:刘慧杰 刘如华。联系电话:0474-8320919,传真:0474-8320919。
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