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施“十措”保障医疗便民惠民 128种抗癌药降

网络 admin 2019-02-02 22:38  阅读量:11184   

   济南12月13日 (赵晓 王昊)山东推出降低抗癌药价格、简化异地就医手续等保障医疗便民惠民的“十条措施”,减轻民众就医负担,提高医疗保障质量水平。记者12月13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消息。

  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仇冰玉介绍,针对民众反映的看病贵、看病难等突出问题,山东研究制定了医疗保障便民惠民“十条措施”,首条便是通过实行专项集中采购等举措,进一步降低抗癌药物价格,有助于解决大病救治、扶贫救助问题。“在覆盖103种国家降税抗癌药基础上,山东将25种其他抗癌药纳入采购范围,涵盖临床癌症治疗所需的主要抗癌药。”

  仇冰玉称,山东于2018年11月分批公布了直接挂网、竞争报价、带量谈判三类专项抗癌药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共产生386个中标产品,平均价格下降了17.4%,最大降幅达到82.6%。据统计,此次专项采购预计每年能为民众节约药品费用5.8亿元人民币。

  记者阅读《医疗保障便民惠民十条措施细则》了解到,山东统一将国家谈判的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等17种抗癌药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对常用的100余种抗癌药实行全省专项集中采购,用以量换价的方式,降低抗癌药价格。

山东于2018年11月分批公布了直接挂网、竞争报价、带量谈判三类专项抗癌药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图为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截图。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处长张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畅通抗癌药品进院渠道,山东将完善配套实施,要求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同时,指导医疗机构按照肿瘤诊疗规范和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南,配备必需药品,优化用药结构,发挥临床药师作用,促进抗癌药的临床规范合理使用。

  据悉,在山东医疗保障便民惠民“十条措施”中,降低抗癌药物价格、即时办结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取手续、简化异地就医手续、简化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证明材料、开放医院药品采购价格查询系统等5项措施将于2018年12月17日执行。缩短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时限、缩减门诊特定病种审核办理时限、降低医药机构质量保证金比例、加大对医养健康产业发展医保政策支持等4项将于2019年1月1日执行。全面推行“一站式”结算将在2019年3月31日实施。(完)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