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简政放权再加码 实现立项管理最简最优

网络 admin 2019-02-02 22:38  阅读量:14188   

   太原12月12日 (杨杰英)12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简政放权再加码,新出台的《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核备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标先进一流,与国家相比,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各环节整体时限压减40.2%。与已出台核备办法的20余个兄弟省份相比,山西时限整体做到了全国最短。

  山西省发改委主任姜四清在介绍《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核备办法》)时表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就是项目立项,是政府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项目履行管理职责的第一道关口,是执行产业政策、优化产业布局、防控项目风险、调控投资运行的重要抓手。

  2006年3月,山西分别以第185号、186号省政府令,出台实施《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对规范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这两个暂行办法已不符合“放管服效”要求,其管理理念、制度设计、办理流程、操作方式等明显滞后,一些关键条文与国家上位法发生抵触,因此迫切需要制订出台新的《核备办法》。

新闻发布会现场。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供图

  《核备办法》遵循国务院核备条例,共六章、46条,包括总则、项目核准、项目备案、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对核准备案工作作出了统一制度安排。同时,坚持“三对”要求和“六最”标准,在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压缩审批时间、提高标准化水平和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自加压力、体现省情特色的细化制度条款。

  姜四清表示,新出台的《核备办法》与过去相比,确实有较为彻底的改进,而改进的基本遵循是两点,一是贯彻中央要求,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二是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要求,实现项目立项管理全国最简最优。改进优化的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放管服效”四个方面。即大力度简政放权,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载体、提升服务水平及压缩办理时间、实现高效率。

  去年7月以来,山西开始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先后在全省10个开发区和晋中市展开,然后推广到全省省级开发区,效果良好,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的肯定表扬。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就是要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要及时上升为法律。

  在改进优化的基础上,《办法》第三十一条专门对承诺制改革作了规定,赋予其法律地位,这是最能体现山西特色的条款。承诺制改革是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一项重大改革,是营造“六最”营商环境的突破口。

新闻发布会现场。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供图

  山西省司法厅对办法的制定出台进行了全过程严格审查把关。对此,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云涛表示,《核备办法》是省政府规章,属于法律范畴,其效力高于政府规范性文件。对《核备办法》全过程严格审查把关。在审查过程中,山西省司法厅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主要从四方面严格法制保障。

  “应该说,《核备办法》是今后一段较长时期内政府依法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和备案管理的总体遵循和操作手册,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姜四清如是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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