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华:《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发达国家义务

网络 刘洋 2019-02-02 22:39  阅读量:5620   

   波兰卡托维兹12月11日 (记者 陈溯 彭大伟)第二十四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正在波兰卡托维兹举行。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11日对外表示,《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发达国家义务

  卡托维兹气候大会的重点任务就是完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制定,为2020年以后各国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打下基础。当天,解振华与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非政府组织)举行交流对话活动。解振华表示,目前谈判存在的主要分歧就是如何全面地、精准地理解和解读《巴黎协定》的基本原则和各个条款。

  对于中方关于制定《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立场,解振华表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有一个基本原则,即要基于历史原因、各国能力,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要公平、根据各自能力、考虑各国国情,“这个原则必须要坚持,而且在制定《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应该有充分的体现”。

  “现在各方主要分歧就在于要不要坚持这个原则,有的国家希望淡化这个原则,甚至在实施细则中不想体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区别,我觉得这一做法不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的精神。”解振华表示,《巴黎协定》中至少有9条条款明确发达国家为应对气候变化要如何做,有37条条款明确了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义务,因此要落实、执行《巴黎协定》,就应该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发达国家应该做什么以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具体义务。

 

  解振华表示,《IPCC(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全球升温1.5℃特别报告》告诉人们气候的危害越来越严重,行动越来越紧迫,“以前我们说气候变化会影响到子孙后代,但目前来看气候变化对当代人都有了生命威胁,所以行动是很紧迫的。我们应该尽快完成实施细则的谈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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