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到6月底全国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较去年同期增长4.8%、8.5%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日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在会上表示,近年来,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加快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完善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重点做好申请能力不足困难群众的发现和救助工作。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着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救助保障标准,到今年6月底,全国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4.8%、8.5%。今年1-6月全国累计支出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资金1265亿元,比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加强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并与教育、医疗、住建、乡村振兴、工会、残联等部门建立共享机制,加强监测预警,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支撑。
三是健全综合救助帮扶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进一步明确针对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救助帮扶政策,按照对象分层、救助分类、覆盖全面、协同高效的思路完善相关救助政策,不断提升救助的可及性和覆盖面。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加大对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力度。同时我们还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引导支持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近期民政部已就这方面工作印发了文件,作出了相关部署。
四是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瞄准共同富裕目标下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理论研究,在服务类社会救助、居住地申办低保、统筹救助资源、提高经办服务能力等方面开展试点试验,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典型经验做法,适时出台政策制度,持续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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