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减轻企业社保负担促就业
本报广州12月3日 (记者李刚)今天,广东省政府出台进一步促进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增强企业信心和竞争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此前,广东已实现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本次省政府提出,社保缴费方式不变,保持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总体稳定,严禁行政执法机关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到2020年前,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率维持不变,继续执行分类确定缴费工资下限;失业保险费率维持1%标准至2020年底,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在医疗保险基金有足够节余的地市,2020年底前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费率降低幅度不少于0.5个百分点,同时工伤保险全省平均费率再下降30%;2018至2020年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调为按2017年的标准征收。
《 人民日报 》( 2018年12月04日 13 版)
(责编:邵凡(实习生)、申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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