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逐步实现企业登记“一次不用跑”
海口11月28日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东斌28日在该省“新开业企业和新增注册市场主体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海南省经济特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已起草完成并向海南省人大做出立法审议报告。海南将在全岛范围内改革带有浓厚行政审批色彩的企业登记制度,构建以信用约束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
张东斌介绍,《海南省经济特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核心亮点是还权于市场、还权于市场主体,极大提高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度。条例具有4大亮点:
全岛通办。之前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是按照属地分级管理,自主登记制度实行后,全岛所有市场监管部门窗口都可以办理。
自主登记。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企业住所等均可自由选择、自主登记。
建设自主登记平台。改变原来的“最多跑一次”,逐步实现企业登记“一次不用跑”。
推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让退出机制更加便利,简易注销公告期将从45天压缩到7天。
他介绍,海南自4.13建设自贸区以来,新增市场主体9.8万户,同比增长19.8%,每万人拥有市场主体达到808.5户。新增企业4.1万户,同比增长51.9%,其中新增私营企业3.7万户,同比增长60%,占新增企业总量90%。第三产业新增市场主体同比增长21.6%,新增企业同比增长66.1%,新增私营企业同比增长70.3%,第三产业市场主体数量占市场主体总量91.3%。在海南省十二个重点产业中,医疗健康产业、会展业、文体产业的增长最为明显,企业数量分别同比增长99.7%、87%和66.5%。
截至目前,海南全省市场主体达74万户,其中企业26.2万户,占全省市场主体总量35%,私营企业占企业总量的80.4%;个体工商户48.6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65%;每千人拥有企业28.3户,超过全国平均数的18.4%。
张东斌介绍,海南将通过借鉴香港在“非香港”公司登记方面的经验,探索开展外国(地区)公司直接登记制度,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提供动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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