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谈降低收养门槛必要性:无助解决现有问题
11月21日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就如何认识和理解“收养必须无子女”这一法律规定,民政部在政策答问时做出解答。民政部表示,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等都不受“无子女”及“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等限制,但目前社会福利机构中的健康弃婴非常少,降低收养门槛,无法解决人们希望收养健康弃婴的问题。
资料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傅珊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民政部表示,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等都不受“无子女”及“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等限制,而这些儿童占收养总量的91%,也就是说在大多数情况下收养是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的。
民政部称,当前,我国公民大都希望收养健康的低龄儿童,而随着社会保障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父母遗弃儿童现象大量减少,被遗弃的绝大多数也是残疾儿童。因此,社会福利机构中的健康弃婴非常少,残疾儿童占大多数,这是很多人感觉在福利院难以收养到合适儿童的主要原因。降低收养门槛,并不能使健康弃婴数量增加,故而也无法解决人们希望收养健康弃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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