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武清区:试水“田长制”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老王,要注意不能在咱地里擅自取土,这可是破坏耕地的行为。”近日,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敖东村委主任、三级“田长”马玉田挨家挨户宣传《武清区田长制实施方案》,提醒村民要自觉保护农田,支持和监督“田长”和“网格长”的工作。
图:武清区石各庄镇二级、三级“田长”参加“田长制”工作培训
武清区借鉴“河长制”的成功经验,率先推出“田长制”,在石各庄镇先行试点。包括马玉田在内的12名三级“田长”和47名三级“网格长”走马上任,分别对本村范围和划分的田块履行职责。区政府和石各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为辖区内农田保护的一级、二级“田长”,并结合本镇实际设置了12名二级“网格长”,协助二级“田长”落实农田保护工作,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签订责任书,建立起了以村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
图:武清区国土分局深入田间调研地块划分和公示牌设立情况
“田长要定期巡查辖区内的农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农田行为,发现有动用农田建房、挖沙、取土、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等破坏行为的要第一时间劝阻,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武清区国土分局局长冯军介绍到,“在总结石各庄镇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到今年4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将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农田保护的良好氛围,将农田保护责任压实到‘神经末梢’。”
据悉,武清区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分析了全区违法用地高发频发的深层次原因,认真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了以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为重点,包括设施农用地、林地等除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资源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全覆盖、无盲点。《武清区田长制实施方案》以及即将推行的《耕地奖补机制》《预防和治理违法用地(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长效机制,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增强保护土地资源的主人翁意识,强化源头管控,打出查护并举、标本兼治的组合拳。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