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从未在共建“一带一路”中施加“不可接受的条件”
外交部:中国从未在共建“一带一路”中施加任何所谓的“不可接受的条件”
2月12日 (宋蕙)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2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在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中方从不强加于人、也从未施加任何所谓的“不可接受的条件”,每一个项目都是有关各方平等协商的结果。
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华春莹。
有记者提问,据《印度斯坦时报》报道,印度外交部一份研究报告列举巴基斯坦取消迪亚米尔-巴沙大坝项目、尼泊尔取消西塞提水项目、中国港湾工程公司因贿赂官员被孟加拉国列入黑名单等事例,称“一带一路”倡议对各国施加的不可接受的条件正招致严重反弹。一名知情高官称,预计今年的“一带一路”峰会将对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中方能否证实?对此有何评论?
华春莹回应称,我看到了有关报道。印方报告中所提到的几个项目情况都与事实严重不符。例如,巴基斯坦迪亚米尔-巴沙大坝项目并没有被列入中巴经济走廊项目清单。尼泊尔西塞提水项目是一个商业项目,有关企业正围绕经济可行性等具体细节进行协商。至于中国港湾公司被孟加拉政府列入黑名单事,据我所知,也不符合事实。
她说,目前,已经有1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方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一大批合作项目已落地生根并开花结果,为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一带一路”已经成为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成为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共商、共建、共享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黄金法则。中方在与有关国家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始终坚持平等、开放、透明,按照市场规律和通行国际规则行事。我们从不强加于人、也从未施加任何所谓的“不可接受的条件”,每一个项目都是有关各方平等协商的结果。个别项目或许遇到暂时的困难或问题,并不能改变“一带一路”合作对有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因此受到广泛欢迎的客观事实。
华春莹表示,今年,中国将举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我们期待通过举办此次论坛,与各方共同总结共建“一带一路”进展,规划未来合作蓝图,以期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地共建“一带一路”。(完)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