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放开除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
放开除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
2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统筹推进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市民化,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意见提出,加快推广ETC应用,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优化交界地区公交线网,促进与市域公交网络快速接驳。加快推进都市圈内城市间公交一卡互通、票制资费标准一致。
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和三级医院推进集团化办学办医,开展远程教学医疗和教师、医护人员异地交流,支持中心城市三级医院异地设置分支机构。允许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按同等城市标准配置教育医疗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小城镇布局三级医院,降低与大中城市公共服务落差。
同时加快社会保障接轨衔接。加强都市圈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交换,推广通过公安信息比对进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模式,加快实现养老补贴跟着老人走。鼓励有条件的中心城市与毗邻城市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门诊即时结算合作。加快推动都市圈医保目录和报销政策统筹衔接。推动工伤认定政策统一、结果互认。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住房公积金统筹层次,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信息交换和核查机制,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
文/本报记者 周超
延伸
加快培育现代都市圈 国家部委各有分工
交通运输部:负责鼓励地方对高频次通行车辆实施高速公路收费优惠政策,加快推广 ETC 应用,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交通运输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
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铁路总公司:共同统筹考虑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布局
公安部:负责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的相关工作
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负责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中心城市与毗邻城市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门诊即时结算合作相关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和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布局,探索取消都市圈内固定话长途费,推动都市圈内通信业务异地办理和资费统一相关工作文/本报记者 李岩 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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