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首发“司法指数” 以司法窗口观互联网发展
山阴新闻网讯杭州3月4日(郭其钰 陈怡宁)杭州互联网法院联合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4日启动运行互联网发展“司法指数”,通过直观的指数体系分析互联网司法大数据,从司法视角反映互联网发展状况,揭示其问题与风险。
目前,杭州互联网法院初步构建起互联网发展“司法指数”的理论体系和测算方法,该院以其成立以来的一万五千余件案件数据为样本,进行2018年度互联网发展“司法指数”的测算,最终得分103.06分,超过基准值(100分)3.06个百分点。并从司法数据的秩序、安全、风险、法治意识和共享共治等维度,综合分析了2018年度互联网发展态势。
具体来看,共治共享(24.23)、法治意识(20.09)、风险释放度(21.05)得分较高,均超过基准值(20),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倪德锋表示,这说明互联网发展的政策环境、司法保障、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与此相应,规范秩序(18.51)和网络安全(19.18)得分均低于基准值,反映出互联网发展的中秩序与安全压力较大。
互联网发展“司法指数”启动运行。 郭其钰 摄
分析原因,倪德锋表示,规范秩序方面失分较多的原因是互联网纠纷增长偏离度居高不下,纠纷增长率大大超过了网民增长率、交易额增长率和行业扩展速度,同时新业态涉诉、不正当竞争的案件也增长较快。这一方面反映了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持续深度融合,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发展中的秩序与规范问题仍然凸显,高效化解纠纷保障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还任重道远。
而在网络安全方面,其得分虽然仅低于基准值0.82个百分点,但安全无小事,仍表明网络安全隐患较大。其中危害网络运行安全、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案件增长较快。
倪德锋介绍,与其他诸多观察角度不同,互联网发展“司法指数”是基于客观、真实、已然的案件信息数据,尽可能反映其他维度难以企及的互联网发展实际状况。由于司法案件的特点,“司法指数”偏好反映规则、秩序、风险、诚信等,并从对应角度呈现互联网发展的某种样态。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赵骏认为,“司法指数”这一概念像是“体检单”,一方面涵盖了一系列司法和互联网发展的相关因子,具有全面性;另一方面明晰地反映了中国司法在发展过程中的状态,具有直观性。对于法院建设、互联网相关产业发展、乃至政策环境的改善都具有重要意义。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段厚省表示,杭州互联网法院主动制定和发布互联网发展“司法指数”是一种创新和革命,即法律系统不再被动反馈其他社会系统提供的信息,而是主动向其他社会系统传递明确的法律信号,并将问题及解决方案及时主动地传递给其他社会系统,从而推动法律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在运作上趋于良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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