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落实独生子女护理政策,促进老有所依
落实独生子女护理政策,促进老有所依
■ 观察家·代表委员议政录
推行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可以说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补充,体现了我国政府对独生子女家庭的承诺和担当,也是对独生子女父母作出贡献的一种补偿。
我国正面临老龄化社会的严峻挑战。50后一代即将整体进入60-70岁的老年阶段,而40年前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响应基本国策,以至于今天形成了这样一个局面:4.5亿户家庭中,独生子女家庭即约有1.6亿户。因此,这些独生子女家庭的老年人群养老问题日益凸显。
这带来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空巢老人居多、生病住院时缺少护理照顾,另外则是独生子女面临的父母照料、养老压力愈发明显。因而,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已成为必须高度重视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
以江苏为例,《江苏省2017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显示:2017年底,江苏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756.21万,占户籍人口的22.51%,比全国高5.21个百分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199.9万,占户籍人口的15.38%,比全国高3.98个百分点。老龄化率仅次于上海、北京,居全国第三位。
有些早期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地方,则早早进入了人口结构失衡阶段。比如南通市如东县,该县于上世纪60年代初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比全国早10年。30多年来少生近50万人。这导致的另一个结果是,如东县比全国提前2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1997年起人口开始负增长。如今,如东县面临人口负增长及老龄化带来的重重压力。
曾经,为国家人口政策的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作出了贡献。因此,推行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可以说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补充,体现了我国政府对独生子女家庭的承诺和担当,也是对独生子女父母作出贡献的一种补偿,有利于家庭发展支持体系的建立与社会和谐稳定。
实际上,为应对这一问题,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着手制订相关政策。比如,自2019年1月1日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可享受带薪陪护假”,这一规定引发广泛关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河南、福建、广西和海南等10余省份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规定,假期时间在10-20天不等。
但落实独生子女护理政策还存在诸多限制性条件,在一些地方,这一政策福利甚至出现了“流产”。因此,我认为,既然当初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一项基本国策,那么,政府现在则需为独生子女家庭建立一定的补偿机制。
比如由护理假产生的用工成本不能由企业独自承担,而应通过减税、奖励补贴等形式,给予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民营、私营企业等一定的补偿。在条件成熟后,这一政策有必要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权益保障法规。
虽然有些省份开始了探索以独生子女护理假为代表的养老普惠政策,但是各个地方出台的时间不一、内容宽窄不一、力度大小不一,不具有普适性。因此,中央政府也需要进一步考虑,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面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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