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表水环境质量不达标每月最高将罚300万元
新华社石家庄4月1日电(记者巩志宏)为打好碧水保卫战,河北提出,将对各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进行月度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其中,对月度排名前三名和倒数后三名的市将分别实施资金奖惩,最高奖惩300万元。
根据《河北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河北将重点考核各设区市国省考断面达标率、重点县(市、区)考核断面达标率、重点涉水企业排放达标率三个指标,相加得到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按从大到小排名。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军说,这三项指标共覆盖11个设区市的160多个县(市、区)、400多个断面、1800余家重点涉水企业,做到了重点县区全覆盖、主要水体和入海口全覆盖,重要跨界断面全覆盖,重点涉水企业全覆盖。
河北提出,将对各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实施资金奖惩,对月度排名第1位至第3位的市,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对月度倒排第1位至第3位的市,分别扣减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其他不奖不惩。达标指数为100%的市只奖不惩。
此外,河北还将综合运用预警通报、约谈问责、区域限批等奖惩问责方式,以推动各地水污染防治属地责任的落实。其中,对连续3个月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国省考断面达标率连续3个月同比下降的市实施区域限批,直到连续3个月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后方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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