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6日起开启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集中采集
中新网北京4月1日电 (记者 杜燕)从今年5月6日至5月31日,北京将完成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集中采集工作。其中,今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释放的优质学位全部用于派位入学。
这是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在今天举行的发布会上透露的。负责人表示,在保持2018年入学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加强管理,通过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稳”体现在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在入学年龄、入学方式等方面,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体现在进一步完善入学规则,释放更多优质学位用于就近入学,让更多孩子公平享有优质教育机会。
资料图:上学路上的小学生。殷立勤 摄
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按照教育部“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的要求,今年北京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释放的优质学位全部用于派位入学。
在持续规范基础上,今年入学文件进一步明确,城六区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计划比去年减少10%,明年寄宿招生实行登记派位入学。公办学校寄宿招生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结合
在去年工作基础上,今年北京市将继续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对房产、户口具备条件,且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将实施多校划片。由各区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办法。
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
今年继续稳妥实施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办法。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北京将由部门联动审核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就业、实际居住等入学资格条件。依托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验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租赁信息核验自5月6日与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启动。
延续去年政策,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稳定
非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
各区应建立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部分非北京市户籍按北京市户籍对待条件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p#分页标题#e#负责人表示,5月1日,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5月6日至5月31日,完成入学信息集中采集工作;5月25日至6月9日,民办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6月15日至6月16日,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7月初,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集中派位;7月上旬,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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