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抗癌药、罕见病药等按较低的货物税率征税

网络 刘斌 2019-04-09 16:43  阅读量:13904   

  中新网4月9日电 “降低行邮税有利于扩大进口和消费,同时也让人民群众切实得到减费降税的实惠。”在今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介绍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有关情况时如是说。

  邹加怡介绍,今天开始调整行邮税税率,一是邮税税目一、二的税率将分别由现行15%、25%调降为13%、20%。二是扩大按较低税率征税的药品范围,只要是进口环节增值税按3%征收的药品,行邮税就按照较低的货物税率征税。

资料图: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东渡码头。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资料图: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东渡码头。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邹加怡指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的重要方面。4月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4月9日起,调降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进境物品进口税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行邮税。行邮税针对的是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的一种简易的进口税,我们叫行邮税。

  邹加怡介绍,行邮税涉及面较广,这次行邮税的下调主要是考虑了两个方面的原则。

  首先是便民惠民。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降税措施,为了让降税红利惠及人民群众,这次行邮税的调整重点降低了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的行邮税税率。

  二是税负公平。为了维持进境物品与进口同类货物的税负公平,行邮税税率应该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税率大体一致。配合这次增值税改革,行邮税税率也作了相应的调整。

  邹加怡指出,具体来说,这次调整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是对食品、饮料、药品、纺织品、电器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主要是涵盖在行邮税税目的税目一和税目二中,这两个税目的行邮税税率分别由之前的15%调到13%、25%调到20%。二是为了确保患者能够享受减税红利,与进口药品税收政策保持一致,扩大按较低税率征税的药品范围,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货物税率征税。即对部分药品,目前包括抗癌药和罕见病药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邹加怡表示,降低行邮税有利于扩大进口和消费,同时也让人民群众切实得到减费降税的实惠。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组织落实,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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