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加强高校美育:学生修满艺术课学分方能毕业
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各高校要把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高校开展学生跨校选修公共艺术课程和学分互认。每位学生须修满学校规定的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方能毕业。
资料图:在北京建筑大学举办的“明清官式建筑彩画艺术展”。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
《意见》提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校美育工作取得可喜的进展。但是,高校美育工作与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还不相适应,与满足广大青年学生对优质丰富美育资源的期盼还不相适应。
《意见》要求,到2022年,高校美育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师资队伍建设和场馆设施明显加强,推进机制和评价体系日益完善,高校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显著提升。到2035年,形成多样化高质量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高等学校美育体系。
《意见》明确了高校美育工作的重点任务:要以艺术教育的改革发展为重点,紧紧围绕高校普及艺术教育、专业艺术教育和艺术师范教育三个重点领域,大力加强和改进美育教育教学。
普及艺术教育方面,各高校要把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高校开展学生跨校选修公共艺术课程和学分互认。每位学生须修满学校规定的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方能毕业。鼓励学校因地因校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创造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形式。开展公共艺术教育微课展示,培育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美育精品课程。
专业艺术教育方面,高校要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多元化、特色化、高水平,具有中国风格的艺术学科专业体系。专业设置应与学科建设、产业发展、社会需求、艺术前沿有机衔接,建设好国家级一流艺术类专业点。提高高校艺术人才培养能力,加强卓越拔尖艺术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艺术类高校和综合性大学联合开展艺术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培养造就文化底蕴丰厚、素质全面、专业扎实的艺术专门人才。
艺术师范教育方面,支持高校设立并办好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戏剧教育、戏曲教育、影视教育相关专业。建设一批高师改革试点学校,大力开展高校艺术师范专业学生和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引导艺术师范专业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培养造就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和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中小学艺术教师。
《意见》还明确了高校美育工作的主要举措:建强美育教师队伍,深化美育教学改革,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等。
《意见》要求,高校要按照在校学生总数合理安排普及艺术教育教师,鼓励高校探索实施公共艺术课特聘教授制度。要加大教师教学岗位激励力度,鼓励高校建立符合美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为美育教师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提供支撑。
#p#分页标题#e#《意见》要求,推进美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促进高校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和劳动教育相融合,与各学科专业教学、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 探索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规划建设一批高质量美育慕课,扩大优质课程覆盖面。
《意见》要求,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基础,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持续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传承的力量”“五月的鲜花”等品牌活动。艺术专业院校要大力推进主题性艺术创作活动,实施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
《意见》要求,引导高校美育教师和学生强化服务社会意识,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支持高校参与基础教育的美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等工作。实施高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依托“结对子,种文化”“校园文艺轻骑兵”等项目,积极开展对口定点帮扶、支教扶贫、社区服务等美育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充分挖掘高校艺术场馆的社会服务功能,推动高校艺术场馆纳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免费开放政策实施范围,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将博物馆、美术馆向社会有序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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