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个小时捐款数额超过1200万元 互联网为公益插上

网络 admin 2019-02-02 22:31  阅读量:13383   

  互联网为公益插上翅膀(网上中国)

  河南省宜阳县滨河公园内1000名乐于健身的市民,开启了一项“为爱永不止步”的“互联网+公益”扶贫活动。

  资料图片

  今年25岁的汪琦每天早起第一件事就是打开“蚂蚁森林”应用收取能量,这一习惯他已经坚持了好几年。行走步数、网络购票、子发票等都可以转换为软件计算的能量值,用来养一棵虚拟的树,而现实生活中也会将这棵树种植在荒漠地区。汪琦说:“身边不少人都在参与这些力所能及的互联网公益项目,坚持绿色生活方式的同时还能投身公益,一举两得。”近年来,得益于“互联网+公益”的发展,像汪琦这样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了。

  全民公益时代来临

  中国公益事业的飞速发展,一方面得益于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加,另一方面也与公益事业的渠道不断拓展、触角不断延伸密切相关。在上海工作的莫然还记得10年前读高中时的一件事,“2008年,我读高二,汶川地震的噩耗传来后,我拿出平时攒下的200元钱到邮局汇给了红十字会,我记得邮局还对所有捐款都免除了手续费。”与传统的邮政汇款、银行汇款、单位组织收取捐款不同,如今的捐款形式多种多样,各类互联网公益平台使公益的参与度大大提升。

  2017年9月,腾讯公益平台推出的99公益日筹款项目——“小朋友画廊”刷屏朋友圈,捐赠者支付1元后,可以获得患有精神障碍、智力障碍及自闭症儿童绘制的一幅子版画作。15个小时内有578万人次捐款,数额超过1200万元。不仅刷新了互联网捐款记录,一时间也改变了人们对公益的传统认知。很多人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投身公益、助人为乐这么简单。

  全民公益不仅意味着投身公益的主体日益扩大、参与度大幅提高,更重要的是,公益的帮扶对象也实现了广泛覆盖。以往人们主要针对重大灾害和希望工程的特定受助群体进行捐款,而今在互联网公益平台上,帮扶对象日益多元,覆盖地域逐渐扩大。针对孤寡老人、失学儿童、农村贫困户、重病患者、残障人士等各类群体的公益项目令人目不暇接。

  制度建设保驾护航

  据统计,2017年,12家平台的筹款总额达到25.9亿元,捐赠次数达62亿次。然而,由于互联网上信息海量、良莠不齐,在数量庞大的捐款数额背后,互联网公益平台上也滋生了不少虚假求助信息。今年7月,广西南宁市的一位母亲在网上发起求助,称自己的女儿患病无力医治,3天筹得善款25余万元,随后,该女士却被爆出发布的求助信息失实。此外,尽管互联网公益平台和社交平台筹款效率高、影响大,但也被一些平台钻了空子。比如说,有的互联网公益平台没有公募资格,却允许个人发布求助信息并进行募捐;有的公益项目打着“公益”旗号,运作方式却与保险类似。

  针对这些问题,2016年国家施行《慈善法》后,又陆续出台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配套政策性法规,为互联网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出明确规范。按照相关规定,发起一个募捐项目前,慈善组织需要获得公开募捐资格,并向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后,该项目可在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平台上进行网络募捐。同时,《慈善法》针对慈善机构的运营做出规定,要求其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此外,针对求助信息真假难辨的问题,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上线运行,捐款人可以查询公开募捐活动的备案信息,让互联网公益更加透明。

  网络公益的新时代

  今年9月发布的《2017中国互联网公益发展报告》指出,我国互联网公益已经进入公益行为与互联网生产生活高度融合、互联网技术深度成为公益创新首要前提的3.0阶段。“3.0阶段”的判断基于这样一个认识,如果将机构和企业推动,公众旁观作为1.0阶段,大众以机构为中介参与公益作为2.0阶段,机构与企业合作借助互联网平台的巨大传播优势引领、带动大众力量参与公益的阶段就是公益发展的现阶段——3.0阶段。

  结合目前公益发展的现状与趋势,有专家总结出公益3.0时代的几个特点,首先是捐助常态化。无论是蚂蚁森林的绿化公益、腾讯公益平台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月捐,还是支付宝公益的收益捐,都属于长期公益项目。在今天,公益已经不再是少数人关注的行为,而成为了全民普遍参与的行为。其次是捐助场景化。去年“99公益日”期间,多家企业联手加入99爱心阵营,使用户能够在购物、看直播、健身、理财、拍卖等生活场景里参与公益互动,拉近了公益和生活的距离。同时,网络直播也融入了公益元素,在多家直播平台上,一些公益项目获得众多用户点赞。第三是捐助定向化。以往的公益模式对个体的关注度较少,近年来,定向化帮扶已经成为公益事业的新常态。相比于模糊的群体,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更能打动捐赠者的心,增进捐助者对捐赠对象的了解,同时利于捐助者对帮扶效果的持续关注,及时获得反馈,增强捐赠行为的获得感、成就感。

张鹏禹

张鹏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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