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综合改革推“3+1+2”模式

网络 刘洋 2019-04-23 19:36  阅读量:16525   

  中新网福州4月23日电 (记者 林春茵)作为国家第三批进入改革试点的省份,福建省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3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就此进行解读。  

  据知,福建高考将实行“3+1+2”模式。“3”是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科,由全国统考,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探索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1+2”为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其中“1”为物理、历史科目2选1;“2”是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科。选择性考试将在每年6月份全国统考后同期进行。

  福建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3+1+2”高考科目设置模式,理论上考生有12种科目组合可以选择。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科目组合方式,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促进文理交融,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2门,便于投档录取。

  这位负责人解释,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两个类别分开编制;在录取时,也将按照选物理科目组合的考生和选历史科目组合的考生按两个序列分别排队录取。也就是说,同一名考生无法同时在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两个队列中排队录取,因此考生只能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参加考试。

  福建高考在招生录取上也有变革。从2021年开始,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按“两依据、一参考”政策,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机制。

  在投档录取方式上,现有普通本科高校招生采用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从2021年起,高校将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从2021年起,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采取一所院校的一个招生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

  福建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传统的志愿设置是以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每个学校下可以填报若干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意愿;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的模式后,则以一个院校加一个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将每一个志愿细化到专业组,增加志愿填报数量,为增加考生和院校双向选择机会。

  该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在闽招生高校正在编报选考科目要求,将尽快向考生公布。

  福建还将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突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分为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和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两种方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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