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高考改革方案出台 有五点变化
中新社广州4月23日电 (记者 许青青)广东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即2021年正式实施。该方案与广东现行高考制度有5点变化。
资料图:一名考生身后站满了身穿红衣为考生助威的家长。中新社记者 陈骥旻 摄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景李虎介绍,该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四个方面: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将开展普通高中学科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将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初中毕业生三类不同的学生群体。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院长王斌伟介绍,广东现行高考的考试招生分为文、理科两大类,改革后,将不分文理科;广东现行高考所有科目全国统考,改革后,3科(语文、数学、外语)统考+其他科目省考;不同类型的院校招生考试时间从统一夏季高考,将变为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在夏季高考,专科高校考试招生在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模式上,不再单纯依据考生全国统一高考成绩,改革后,招生学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方面,现行高考的志愿设置是以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改革后,夏季高考招生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一所院校有若干个院校专业组,每一个院校专业组由若干个专业组成,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的所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志愿填报及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
王斌伟表示,总体来说,新高考方案更加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和成长,有利于高校自主权的扩大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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