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

网络 刘斌 2019-05-08 19:33  阅读量:12646   

  中新社北京5月8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8日公布,为确保如期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此外,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有关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近日还公布了财政部部长刘昆3月20日在全国财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他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问题是当前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短板。各级财政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在优先位置,配合行业部门,抓紧拿出具体方案,积极筹措资金,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精准安排资金,杜绝“搭车”扶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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