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法治是中国社会核心价值之一 前景光明

网络 刘洋 2019-05-09 21:54  阅读量:11855   

  中新社北京5月9日电 (王捷先 夏守智)“国家统一、执政党坚强而审慎领导、普遍公民概念形成以及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是中国法治走向成熟的基本条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朱苏力9日在北京指出,有充分理由相信中国现代法治的前景光明,但也需要全社会的明智、理性。  

  当日,朱苏力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开展一场题为“社会转型与中国法治”的讲座。他介绍,传统中国是以农耕文明为核心的多种文明交织的超级大国,在此经济基础上形成了小农经济基础上的“法治”。直至1840年,中国人意识到原有社会体系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开始追求现代化法制体系。

  朱苏力认为,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社会的变革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保障权利和财产安全等方面要求更多完备的法律,也要求社会形成一系列有利于市场经济的非正式规则,其中包括行业规范和社会伦理。

  他同时表示,尽管法治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但也面临改革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问题。法治是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也必须同其他核心价值兼容和协调。

  朱苏力谈到,如何在改革中形成和确立法治、在城乡差异中保证法律接地气、在多民族国家保证法治的统一与灵活性等,都是需要考量与权衡的重大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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